法規名稱: 事業機構支付職業訓練費用審核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88年6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委託辦理訓練費用,指左列職業訓練之
費用:
一、委託職業訓練機構辦理員工之職業訓練。
二、委託前款以外之國內外訓練、教育、學術研究機構辦理員工之進修訓
    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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