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法概要
定量之經粉碎後廢棄物樣品置於 800 ℃高溫爐中灰化,冷卻後稱重
求其殘餘重量,即為樣品之灰分。樣品之可燃分通常不直接測定,而
由樣品總量減去其水分和灰分而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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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適用範圍
本方法適用於經粉碎後廢棄物樣品(包含一般及事業廢棄物、飛灰、
底渣或灰渣及固化物)之灰分、可燃分之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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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干擾
(一)灰化時會爆炸或飛濺之樣品,需前處理。
(二)為避免灰分飛散,坩鍋最好加蓋。
(三)樣品中所含之碳酸鹽分解時,會造成灰分測定值之負偏差及可燃
分測定值之正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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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設備及材料
(一)分析天平:可精稱至 0.001 g。
(二)乾燥器(或乾燥箱,附濕度顯示計)。
(三)烘箱:循環送風式烘箱,附排氣設備且可設定 105±5℃ 者。
(四)高溫爐:耐 1200±50℃ 高溫,附排氣設備,且可設定 800±50
℃者。
(五)坩鍋:耐 1500 ℃以上高溫,容積 50 mL,附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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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劑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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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採樣及保存
所有樣品依循採樣計畫執行,採樣計畫必須參照環保署公告之「一般
廢棄物(垃圾)採樣方法」或「事業廢棄物採樣方法」撰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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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驟
測試前將附有蓋子之坩鍋洗淨後,置於高溫爐中,以 1200 ℃空燒 3
0 分鐘。空燒後降低爐溫至 300 ℃時,將坩鍋移至乾燥器冷卻備用
,使用前稱重。
(一)樣品水分之測定
1.稱取適量之經粉碎後廢棄物樣品(粒徑 1 mm 以下,精稱至 0
.001 g)約 5 至 10g(W1),置於上述已稱重之坩鍋中,以
105±5 ℃之烘箱乾燥 2 小時,取出移入乾燥器,冷卻至室
溫,精稱(W2)。
2.重複以上步驟,直至前後兩次重量差小於 0.005g 為止。
(二)樣品灰分之測定
1.將經步驟七、(一)2.之樣品及坩鍋置於 800 ± 50 ℃之高
溫爐中加熱燃燒 3 小時。
2.降低爐溫至 300 ℃時,將坩鍋及樣品移入乾燥器中冷卻至室
溫,精稱(W3)。
(三)樣品可燃分之測定
樣品之可燃分不直接測定,而由樣品總重量減去水分和灰分而得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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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結果處理
水分(%) =( W1 - W2 )/W1 × 100(%)
灰分(%) = W3/W1 × 100(%)
可燃分(%) =100(%)-水分(%) -灰分(%)
W1:置入烘箱前之樣品重。
W2:經 105 ℃烘乾後之樣品重。
W3:經 800 ℃高溫爐灰化後之樣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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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質管制
(一)樣品重複分析:每一樣品必須執行重複分析,若兩次分析的差值
在10 %以下,取其平均;若在 10 %以上,則需再進行第三次
測定。
(二)若第三次測定值與前二次平均值的差值大於 5 %時,則必須捨
去前三次的實驗數據,重新進行分析。
(三)若第三次測定值與前二次平均值的差值小於 5 %時,則取三次
分析數據平均值作為該樣品之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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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精密度與準確度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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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參考資料
(一)行政院衛生署環境保護局,垃圾採樣分析手冊,民國 73 年 5
月(1984)。
(二)日本厚生省環境衛生局水道環境部環境整備課,燒卻施設各種
試驗方法,昭和 58 年(1983)。
(三)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Ash from Petroleum Products,
ASTM D482-95, 1995。
(四)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Moisture in the Analysis Samp
le of Coal and Coke, ASTM D3173-02, 2002。
(五)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Ash in the Analysis Sample of
Coal and Coke from Coal, ASTM D3174-02,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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