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設下列處、室: 一、綜合規劃處,分四科辦事。 二、服務業競爭處,分四科辦事。 三、製造業競爭處,分四科辦事。 四、公平競爭處,分四科辦事。 五、法律事務處,分三科辦事。 六、資訊及經濟分析室,分四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四科辦事。 八、人事室,分二科辦事。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分二科辦事。
本會主計室科長出缺改置薦任非主管職務,爰配合修正第十款規定,減列 二級單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