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

條文關聯

原住民在工作職場發生就業歧視或勞資糾紛,各級主管機關應予以下列扶
助:
一、法律諮詢。
二、提供律師及必要之訴訟費。
前項費用之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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