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財務報告,指財務報表及其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 明。 財務報表應包含: 一、收支營運表(附表2-3)。 二、現金流量表(附表2-4)。 三、淨值變動表(附表2-5)。 四、資產負債表(附表2-6)。 五、附註或附表。 前項報表應採兩期對照方式編列,並由財團法人之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 主管(或主辦會計)逐頁簽名或蓋章。
明定財團法人財務報告之編製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