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十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
四年三月十六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修正第二項,明定本規程本次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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