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據法
時間: 中華民國76年6月29日

條文關聯

  匯票上雖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記載,執票人仍應於所定期限內,為承
  兌或付款之提示,但對於執票人主張未為提示者,應負舉證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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