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券業辦理資訊安全防護自律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5日

條文關聯

社交工程演練
各會員公司每年應至少一次針對使用電腦系統人員,於安全監控範圍內,
寄發演練郵件,加強資通安全教育,以期防範惡意程式透過社交方式入侵
。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