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證券商辦理中央登錄公債借貸交易應行收付之款項及中央登錄公債,均應
有詳實之紀錄及收付憑證,並應逐日編製下列表報:
一、中央登錄公債借貸交易營業日報表。
二、中央登錄公債借貸部位餘額彙總表與明細表。
三、中央登錄公債借貸擔保品收付、處分及運用明細表。
四、擔保品明細表。
五、擔保品差額追補明細表。
六、權益補償明細表。
七、履約保證金明細表。
前項報表應依本中心規定之必要記載事項編製,並得以媒體儲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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