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月29日

編章節條文

  捌、授信檔案
授信資料應依法令規定予以保密,並設置檔案妥善管理;對授信戶個人資
料之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等,並應遵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
有關法令,其相關管理規定由會員自行訂定。
授信戶已清償銷戶者,其授信檔案仍應妥善保管,並訂定適當之保存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