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風險預告書係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指數投資證券買賣辦法」第四條第
三項、「辦理指數投資證券申購賣回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三項及財團法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數投資證券買賣辦法」第七條第三項之規
定訂之。
買賣指數投資證券(Exchange Traded Note,下稱ETN)
委託人買賣 ETN,係為具有到期日之有價證券,追蹤標的指數表現,並在
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交易 ETN有可能會在短時間內產生極大利潤或極大的
損失,於開戶前應審慎考慮自身之財務能力及經濟狀況是否適合買賣此種
商品。在決定開戶前,委託人應瞭解投資可能產生之潛在風險,並應知悉
下列各項事宜,以保護權益:
一、買賣ETN非為共同基金,並不實際持有指數成分資產,而係以ETN發行
人之信用作為擔保,提供投資人等同於其追蹤指數之報酬收益,且ET
N在存續期間可能不另支付息值。
二、買賣ETN,其投資風險除該ETN追蹤標的指數特性及其漲跌之風險外,
尚須承擔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
三、買賣 ETN,於到期日或申請賣回時,發行人支付投資人之金額,將完
全視其追蹤標的指數之表現,可能高於、等於或低於其期初之投資金
額。投資人應瞭解ETN並非有擔保之債務,不具備到期保本之功能。
四、買賣 ETN,投資人須於買賣前詳閱其公開說明書,瞭解其指標價值計
算方式及相關費用事宜。
五、買賣 ETN,如發行人信用狀況、評等發生變化,或其他重大事件,將
對ETN證券交易市場之交易價格產生影響,意即在ETN追蹤之標的指數
並沒有變動之情況下, ETN可能因為發行人之信用評等下降,而出現
交易價格下跌之情形。
六、投資ETN係基於獨立審慎判斷後決定,並明瞭ETN可能會因為(包括但
不限於)國家、利率、流動性、現金股利、投資人預期心理、提前解
約、匯兌、通貨膨脹、再投資、個別事件、稅賦、信用及連結標的市
場影響等風險,發行人對投資 ETN不會有任何投資獲利或保本之保證
。
七、ETN追蹤標的指數成分含一種以上國外有價證券者,則該ETN為無漲跌
幅度限制,有可能因價格大幅波動而在短時間內產生極大利潤或極大
損失。
八、ETN 所追蹤標的指數成分之交易時間與我國市場之交易時間可能不同
,發行人依規定於網站所揭露之指標價值,可能因為時差關係,僅係
以該國外交易市場最近一營業日之收盤指數計算,投資人應瞭解 ETN
所追蹤之標的指數在全球其他市場可能會有更為即時之價格產生,故
如僅參考發行人於網站揭露之指標價值作為買賣 ETN之依據,則可能
會產生折溢價(ETN成交價格低於或高於指標價值)風險。
九、如依市場報價買賣 ETN,有可能會出現買賣報價數量不足,或買賣報
價價差較大之情況,投資前應詳細蒐集 ETN買賣報價相關資訊,並注
意流動性風險所可能造成之投資損失。
十、投資人買賣 ETN前,應先行瞭解與發行人履約能力有關之財務、信用
狀況。
十一、投資人買賣 ETN前,應瞭解有關申購及賣回於符合發行人公開說明
書所定條件時,發行人可能會不接受申購及賣回申請。
買賣槓桿反向型指數投資證券(下稱槓桿反型ETN)
槓桿反向型ETN除前述第一項至第十一項風險外,尚有下列風險:
十二、買賣槓桿反向型ETN的委託人,應瞭解槓桿反向型ETN係追蹤標的指
數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槓桿反向型 ETN僅以追蹤每日標的指數
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而非一段期間內指數正向倍數
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
十三、槓桿反向型 ETN所追蹤標的指數其成分含一種以上國外有價證券者
,則該 ETN為無漲跌幅度限制;追蹤標的指數其成分為國內標的者
,其 ETN漲跌幅度為國內市場有價證券漲跌幅度之倍數。基於前述
特性,委託人應完全瞭解交易槓桿反向型 ETN有可能因為標的指數
波動,而在極短時間內產生極大利潤或極大損失。
買賣期權策略型指數投資證券(下稱期權策略型ETN)
期權策略型ETN除前述第一項至第十一項風險外,尚有下列風險:
十四、買賣期權策略型ETN的委託人,應瞭解期權策略型ETN所追蹤標的指
數係由現貨、期貨、選擇權或相關指數結合而成,複雜程度較高。
當指數成分包含期貨或賣出選擇權時,此種期權策略型 ETN可能僅
能提供有限收益亦可能在極短時間內產生極大損失(最壞情形下可
能使本金領回金額為零),即委託人交易此種期權策略型 ETN之獲
利可能有上限,但最大風險為本金歸零。委託人應完全瞭解指數成
分(如期貨、選擇權等)之相關交易概念及風險,並於買賣前詳閱
其公開說明書
申購賣回指數投資證券
委託人欲從事現金申購及賣回ETN,除上述買賣ETN各項風險預告事項外,
仍應知悉下列各項事宜,以確保權益:
一、ETN 之標的指數如為國外指數,發行人依公開說明書規定所公告之申
購賣回價金額,可能因時差關係,參考該國外交易所最近一營業日之
收盤指數計算,申購及賣回 ETN時,可能會有需要補繳申購價款或取
得較低之賣回價款。
二、ETN 申購賣回之價款,可能會受到利率、流動性、匯兌、通貨膨脹、
再投資、個別事件、稅賦、信用及連結標的市場風險等影響。
三、申購賣回ETN,其投資風險除該ETN追蹤標的指數特性及其漲跌之風險
外,尚須承擔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
四、ETN 之申購及賣回,於符合發行人公開說明書所定條件時,發行人可
能會不接受申購及賣回申請。
本風險預告書之預告事項甚為簡要,亦僅為列示性質,因而對所有投資風
險及影響市場行情之因素無法逐項詳述,委託人於交易前,除已對本風險
預告書詳加研讀外,對其他可能影響之因素亦須慎思明辨,並確實評估風
險,以免因交易而遭受難以承受之損失。
本人業於委託買賣或申購、賣回 ETN前收受及詳讀本風險預告書,並經貴
公司指派專人解說,對上述說明事項及投資 ETN之交易風險已充分明瞭,
並明瞭在特定狀況下,會有指標價值計算未能即時更新及交易價格出現折
溢價等情況,玆承諾投資風險自行負責,特此聲明。
此致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託人: (簽章)
代表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
證券商解說人員: (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本風險預告書一式二份,一份由證券商留存備查;另一份交由委託人存
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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