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依家庭教育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