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區道路纜線管路設置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3月27日

條文關聯

  纜線之敷設、更新、維護、使用等管理事項,由纜線管路使用者自行負
  責及負擔費用。纜線管路及接續設施之維護費用負擔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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