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下水道橋樑隧道附掛纜線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6日

條文關聯

  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為管理有線電視、行動電話及固定通信網路業
  者(以下簡稱業者)之纜線暫掛於下水道、附設於橋樑及隧道,特制定
  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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