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借住人應繳付保證金新臺幣(以下同)一千元,優待借住人應繳付 保證金二千元,借住期滿遷離平價住宅時無息發還。但有欠繳維護費、 水、電費或其他因損害公物應負賠償費者,社會局得於保證金內扣除之 ,其不足數額,借住人仍應負責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