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8月22日

條文關聯

  臺北市為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所屬事業移轉民營時補償從業
  人員權益,特依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八條第五
  項規定制定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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