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2月26日

條文關聯

  機關學校、民間團體或個人參與或協助珍貴樹木保護或行道樹及其他樹
  木之維護養護工作者,主管機關得予補助。
  績效優良者,主管機關得予以獎勵或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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