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寒害災害防救標準作業程序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5月01日

所有條文

壹、目的:為使本府權責單位有效強化寒害災害預防及相關整備措施,並
    執行寒害災害善後處理。

貳、相關法令及規定:
    一、災害防救法暨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三、臺灣省養殖漁塭放養申報及查證要點。

參、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無

肆、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
    一、○○農作物災害報告(速報)。(表一)
    二、○○農作物災害報告(詳報)。(表二)
    三、○○縣○○鄉(鎮、市)○○漁業災害速(詳)報第○報。(表
        三)
    四、○○畜牧災害報告(速、詳)報。(表四)

伍、解釋名詞:略

陸、其他:略

柒、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後附。
    二、流程說明:如後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