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風景區水域範圍,自新店溪開天宮及對岸渡船碼頭連線以下,至碧潭 攔水壩以上。 前項水域範圍內之各項水上活動,應經本局同意並報本府核准,且不得 有下列行為: 一、毒魚、射魚、網魚、電魚或其他有害水生資源環境之行為。 二、其他依法禁止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