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評議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6月3日

條文關聯

 基隆市所屬各高級中學、國民中學(含私立中學國中部)及班級數在十
 二班以上之公私立國民小學,應依本辦法成立學生申評會,並得依本辦
 法自行訂定「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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