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縣庫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1月09日

條文關聯

  各收入機關及縣庫代理機關或代辦機關經收之歲入,未及於年度終了前
  辦理劃解及解繳者,仍應歸入該年度內之歲入,並於該會計年度結束縣
  庫帳務整理期限內清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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