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桃園縣政府施政方針與各機關施政計畫。
二、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暨其施行細則。
三、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
四、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方案。
|
貳、願景
103 年面對本縣升格直轄市、桃園航空城及捷運營運等重大計畫,應
強化政策執行共識,做好人力結構轉型與人員素質提升,以建立優質
公務人力團隊,期能給予民眾歡喜、信心、方便及希望的感受。
|
參、目標
一、結合本縣升格直轄市、航空城計畫、捷運營運等施政規劃,強化願景
共識,凝聚團隊合作。
二、使同仁了解升格直轄市的目標,強化責任心及認同感,讓本府與各公
所及代表會同仁,不分彼此、齊心努力。
三、提升同仁橫向溝通及跨域治理能力,精進各機關治事與服務效能,打
造高績效、優質的縣府團隊。
四、落實學習者為中心的自我導向學習,透過多元學習管道,創造教育意
境,整合訓練資源,使同仁積極自主學習,建立互榮互惠氛圍。
|
肆、實施對象
各機關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另部分直轄市組織變革課程對象包含
臨時人員。
|
伍、訓練類別及內容
一、宏觀政策性訓練
依本府重要施政目標、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中央主管機關訓練政策
,辦理重要政策研習及專題演講。
(一)重要政策研習
1.學習列車‧政策性專題課程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或業務主管機關
通函,應辦理之重要政策研習班(環境教育、性別主流化、廉
政倫理、個人資料保護、天然災害、行政中立、消費者保護等
),並得以隨班訓練方式辦理。
2.合辦研習班
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以下簡稱研習中心
)、國家文官學院等訓練機構合辦「每月一書導讀會」、「政
策轉介與基層服務研習」等各項研習班。
3.薦送參加研習
配合研習中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以下
簡稱人力中心)及國家文官學院開辦之各項研習班,薦送各機
關人員參加。
(二)「強棒出擊!名人登場」縣政趨勢專題演講
配合縣政發展主軸及各機關人員研習需求,規劃「財經觀點,開
創新機」、「友善向前,公益深耕」、「在地升級,邁向國際」
、「綠色環境,永續桃園」、「文化創意,年輕城市」、「健康
管理,樂活人生」等系列主題,邀請曾任或現任中央各部會之首
長、國內知名企業 CEO、標竿機構人士、具聲望之學者及媒體名
人等蒞府演講,進而拓展各級公務人員宏觀視野及觀念的啟發,
了解前瞻國際局勢及趨勢之脈動。
(三) We are family! 重大施政活動研習班
依需要適時辦理本府主要施政方針宣導或重大活動研習(如:辦
理「地景節團隊建立研習」、「桃園航空城政策執行研習」等)
,規劃溝通能力、危機應變能力、跨域協調、政策行銷及媒體應
對等課程,由本府內部長官及主管擔任講師群,以實務案例扣合
業務需求,傳承施政及業務推動的經驗,深化團隊合作的精神。
二、策勵管理訓練
針對各級主管人員執行職務所需宏觀策略及領導管理能力,辦理高、
中階主管人員研習。
(一)高階主管人員研習
辦理以簡任官等以上職務人員為對象之相關研習:
1.高階主管菁英領導體驗營
規劃集中式課程,營造學習意境,視情形安排專題演講、領導
發展、體驗學習、標竿參訪等相關授課方式,規劃變革創新、
決策能力、策略思考、團隊合作等主題課程,培育主管人員宏
觀思維及跨域領導能力。
2.與研習中心合作辦理「地方決策研究班─決策管理論壇」。
3.薦送高階主管人員參加人事總處及研習中心辦理之「地方政務
研究班」、「地方領導研究班」及赴國外短期研習等。
(二)中階主管人員研習
1.升任簡任人員發展班
規劃與大學合作,辦理本府所屬各機關未來晉升簡任官等人員
所需工作知能及儲備高階公務人力之訓練,促其了解國家重要
政策與大桃園發展願景、增進行政管理之知能、激發潛能,提
升規劃及管理能力。
2.即戰力!中階主管班
針對本府所屬各機關薦任第 9職等主管人員,規劃領導管理、
政策分析與執行、法治素養、工作教導及溝通協調等課程。
3.潛力之星‧中階主管培訓班
辦理本府所屬各機關股長、專員、技正,以及其他具發展潛力
升任薦任第 9職等主管人員對象之培訓,規劃問題解決、風險
管理、創意思考、政策行銷等主題課程,以提升管理核心能力
及政策執行效能。
三、直轄市扎根深耕系列課程
本縣 103年12月25日將升格直轄市,為有效優化整體人力素質,透過
內外培訓融入組織文化,爰規劃一系列訓練課程,以因應升格後業務
組織人力無縫接軌。
(一)邁向直轄市訓練課程(本府所屬各機關)
規劃了解升格直轄市目標的相關課程,或以其他縣市升格直轄市
相關議題為案例分析,進而讓同仁認知升格實質意義,強化責任
心、認同感,同時提升各局處人員變革創新、政策行銷、溝通協
調及規劃執行等能力。
(二)組織變革課程(各公所、代表會)
規劃本府施政方針、為民服務、公務法制、文書編輯及管理等職
能課程,併同數位與實體混成學習方式,逐步提升員工的素質,
以協助推動組織自主學習的風氣。
(三)心理調適課程(各公所、代表會)
規劃心理調適、壓力管理、職涯規劃等課程,降低在升格過程,
同仁心理所造成之影響,繼而維護身心的健康發展。
(四)專長轉換學分班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因組織調整或業務變動,部分人員於移撥至新
機關後無適用職系可資調任,爰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之規定
,依該等人員實際需求協助規劃職系專長轉換學分班,使移撥人
員順利取得調任職務職系專長之資格。
四、職能訓練
依本府所屬機關各級人員所需職能及各機關人員發展需求,辦理一般
職能訓練、專業職能訓練。
(一)提升職能訓練班
依本府組織及同仁實際需求,規劃公文及檔案管理、廉政規範、
法制觀念、預算管理實務、內部控制、為民服務及顧客導向等職
能課程,以提升本府服務效能,減輕主管負擔。
(二)新人In起來‧新進人員研習
針對各機關新進人員,規劃公務經驗分享、感動服務、團隊合作
、問題解決等課程,以提升同仁對本縣概況、本府施政成果及自
身權益與義務的了解,進而增進服務效能。
(三)專業職能訓練
由各機關依業務需求辦理,規劃相關專業職能課程,並得以專班
或隨班方式辦理,以有效達成工作所需知識與技能。
五、終身學習
運用數位科技及結合多元學習資源,實施「數位學習」、「英語學習
」及「組織學習」等項目。
(一)數位學習
1.依本府施政需求及本縣特色,於「地方行政研習 e學中心」網
站提供本縣組裝數位課程,鼓勵同仁線上學習及參與線上討論
,並取得認證時數,表現績優者核予行政獎勵。
2.配合研習中心「103 年度地方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計畫」,
薦送人員參加「提升數位能力」相關課程,以培養自製數位教
材種籽師資,協助各機關規劃製作數位課程,並提供相關諮詢
服務。
3.於「地方行政研習 e學中心」網站成立社群論壇,進行與工作
有關議題之討論,同時透過議題發表與回應討論激發創意,進
而提升同仁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英語學習
1.各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及預算,自行或委外辦理提升英語力課程
,並鼓勵同仁利用「地方行政研習 e學中心」等網站學習相關
英語課程;另以核予行政獎勵方式,鼓勵通過英語能力檢定之
人員。
2.薦送各機關同仁參加研習中心「短期密集英語訓練」,經前測
獲遴選並完成訓練者,核予行政獎勵。
3.各機關同仁參加研習中心「線上英語營」活動,並就獲頒英語
證書者,核予行政獎勵。
4.鼓勵各機關同仁參加英語相關檢定,通過相關測驗者核予行政
獎勵,以全面提升本縣公務人員之英語能力,營造英語學習環
境,
(三)組織學習
1.依照銓敘部「型塑文官優質組織文化推動方案」,及本府實際
需求,規劃型塑文官優質組織文化相關研習。
2.配合國家文官學院「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推展專書
閱讀心得寫作競賽及讀書會等活動,倡導閱讀及寫作風氣。
3.結合「桃園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員工協助實施計畫」,規劃辦理
心靈成長、員工協談等研習課程,建立愛與祥和之組織文化。
|
陸、進修方式及規定
一、進修方式:
(一)全時進修: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選送國內外全時進修者,於進
修期間給予公假。
(二)部分辦公時間進修:利用部分上班時間參加與業務有關之進修,
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 8小時為限。
(三)公餘進修:利用非上班時間參加與業務有關之進修。
二、進修規定:
(一)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選送或自行申請全時進修及部分辦公時間
參加國內外進修者,當年選送及自行申請進修總人數以不超過各
機關(構)學校編制內預算員額之十分之一為限。但人數不足 1
人時,以 1人計。
(二)申請部分辦公時間進修者,須經服務機關認定與業務有關,並於
入學前簽報機關首長同意後,始得前往進修。各機關首長申請部
分辦公時間進修者,應報上一級機關核准。
(三)自行申請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其進修項目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
與業務有關,並同意其前往進修者,得准予留職停薪,其期間為
1年以內。但經本府核准延長者,延長時間最長為 1年。
(四)公務人員帶職帶薪全時進修結束,其回原服務機關學校繼續服務
之期間,應為進修期間之 2倍,但不得少於 6個月;留職停薪全
時進修期滿者,其應繼續服務期間與留職停薪期間相同。
|
柒、辦理方式
一、本府人事處負責辦理政策性訓練、一般職能訓練、主管人員訓練等;
各機關依業務需求,辦理專業職能訓練、終身學習,並配合人事處辦
理政策性宣導研習。如有跨機關辦理專業職能訓練之需求,由相關機
關會同人事處辦理,其餘專業職能訓練則由人事處提供必要協助。
二、本府人事處及各主辦機關得以專班訓練、隨班訓練、專題演講、座談
會、委辦設班、數位學習、混成學習及與他機關合作,辦理在地體驗
學習(如參訪本縣地方治理成功案例)等方式辦理訓練課程,並得視
需求以小班(眾)方式實施互動教學,及運用數位電子器材錄音、錄
影,以網路做知識分享,以擴大學習效果。
三、辦理訓練課程時,得跨機關邀請同地區機關學校共同參與,以達資源
共享;另得視本府政策或業務需求,結合研習中心數位學習地圖或其
「e 學中心」數位課程,辦理混成學習,並鼓勵同仁利用各種行動工
具(如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至數位學習平台(如「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國家文官學院「文官 e學苑」、人力中心「e 等公務園
」等)進行學習。
四、為整合有限的訓練資源,提升培訓的量能,創造極大化學習效能,由
本處協同各局處人事機構依分工辦理政策性訓練、職能訓練、直轄市
深耕課程及策勵管理訓練等;規劃與大學合作,強化委訓功能,結合
各訓練機構功能,充分運用多元資源。
五、有關各訓練班期之研習日期、參加對象及人數,由本府及各主辦機關
依實際需求規劃辦理。
|
捌、學習認證
一、各主辦機關辦理各項訓練完竣後,應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
辦理學習時數認證登錄事宜。
二、各機關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參與各項訓練進修最低學習時數為40
小時,其中數位學習時數不得低於 5小時,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不得低
於20小時、環境教育相關學習時數不得低於 4小時、性別主流化相關
學習時數不得低於 2小時。
|
玖、預期效益
一、配合中央及縣府施政理念,建立政策執行共識,凝聚團隊合作精神,
以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二、強化各級人員核心職能,增進各機關治事與服務效能,形塑共同學習
文化,提升整體人力素質。
三、落實人才培育觀念,增加訓練誘因,提升受訓者的主體性、參與性,
激發同仁自主成長的動力。
|
拾、成效評估
各訓練班期視實際需要於結訓後實施問卷調查及訪談,藉以評估訓練
辦理成效,落實回饋訓後問卷調查及講座之意見,俾供後續改進之參
考。
|
拾壹、經費
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府人事處及各主辦機關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拾貳、獎勵
辦理本計畫有關終身學習相關項目績優之敘獎標準及獎勵額度如附
表。
|
拾參、其他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得參照本計畫辦理所屬公務人員訓練進修相關事
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