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8月12日

條文關聯

  路外停車場收費如下:
  一  以時計算者:大型車每小時新臺幣四十元,小型車每小時新臺幣二
      十元,機車每小時新臺幣十元,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
  二  以次計算者:大型車每次新臺幣一百元、小型車每次新臺幣六十元
      ,機車每次新臺幣三十元。
  三  以月計算者:大型車每月新臺幣三千六百元、小型車每月新臺幣二
      千四百元,機車每月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次計算者,係指每一車
      輛進場一次而言,並按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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