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8月23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所定之各項補償費額得由本府主動視物價變動幅度超過百分
  之五時依據臺灣省營造工程物價之總指數調整之,並將調整結果報雲林
  縣議會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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