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住院,以住於公立醫療機構或健保、勞保指定之醫療院所為限 。 車禍、急診、開刀、腦溢血及其他需予急救之重大傷病,得就近送由私 立醫療院所急診治療,急救三日內之醫療費用,准予給付。 如確因病情嚴重、急救超過三日者,得專案報主管機關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