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義勇人員福利互助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6月22日

條文關聯

  重大傷病住院,以住於公立醫療機構或健保、勞保指定之醫療院所為限
  。
  車禍、急診、開刀、腦溢血及其他需予急救之重大傷病,得就近送由私
  立醫療院所急診治療,急救三日內之醫療費用,准予給付。
  如確因病情嚴重、急救超過三日者,得專案報主管機關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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