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90
人,瀏覽人次:
83009158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雲林縣義勇人員福利互助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6月22日
條文關聯
無格式複製
第二十三條
各項互助金之申請如有冒領、重領或偽造、變造證件、單據等情事,已 發生之互助金應予追回,相關人員有循私舞弊情事者,應予懲處,涉及 刑事責任者,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