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重劃大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8月29日

條文關聯

  高雄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重劃大隊(以下簡稱本大隊)置大隊長,承地政
  處長之命綜理隊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置副大隊長,處理隊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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