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資訊中心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8月27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分層負責明細表分甲表及乙表,甲表由本中心擬訂,報請主計處
  層報高雄市政府核定;乙表由本中心訂定,報請主計處備查並副知高雄
  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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