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08
人,瀏覽人次:
82470323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市辦理公共藝術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6月26日
條文關聯
第一條
為美化高雄市(以下簡稱本市)環境景觀、落實公眾參與機制,辦理公 共藝術相關業務,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