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墓設施埋葬屍體、埋藏骨灰,應由死者遺族檢附下列文件,向主 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明後辦理: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死亡證明書、死產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四、火化許可證明、骨灰再處理證明、起掘許可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