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452
人,瀏覽人次:
82438174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庫集中支付業務處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8月25日
條文關聯
第三十一條
簽開市庫支票,經完成內部審核程序後,應加蓋印鑑章。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