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庫集中支付業務處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8月25日

條文關聯

  預付款之支付,係指在同一科目內,因分配預算餘額不足而全年度總預
  算尚有餘額,必須先行支付,經核准有案者,始得預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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