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局置主任秘書、專門委員、處長、科長、主任、副處長、技正、秘書
  、視察、課長、股長、課員、科員、技士、管理師、技佐、管理員、辦
  事員、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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