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人投保漁船保險後,應於保險期間內通知保險人檢附下列文件,依 保險費繳付方式,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逾期不予受理: 一、請撥明細表。 二、保險單副本。 三、要保書影本。 四、漁業執照影本。 五、船舶檢查證書或小船執照影本。 六、領款收據。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