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因場地開放所收納之款項,應於當日或次日,最遲不得逾五日,填妥 特種基金繳款書連同款項解繳入基金專戶代號,惟保管期間雖未滿五日, 而積存數額達五萬元,仍應隨時繳庫。各校因校園開放,增加之水電、設 施、人力支出,由各校衡酌實際需要在年度基金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