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校園場所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及生活管理之原則下,應積極開放提 供社區內民眾、團體活動使用,並基於使用者付費與成本效益分析原則, 向使用者收取費用。其開放管理及收費,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