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住院,以住於公立醫療機構或公保、健保、勞保指定之醫療院所 者為限。車禍、急診開刀、腦溢血等重大傷病,得就近送由私立醫療院所 急救治療,急救七日內之自費醫療費用,准予給付;病情嚴重,急救超過 七日者,得專案報由互助會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