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16日

條文關聯

  經交通管理機關逕行註銷車籍之交通工具,於繳清稅款及罰鍰後,准予
  報停。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