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勸募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5月15日

條文關聯

  澎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健全管理以公益或慈善之名義,於本縣
  縣內所進行之勸募活動,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勸募之管理,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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