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遊憩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2月19日

條文關聯

  申請人提出興辦事業計畫經本府核准後,應依土地使用相關法規向本府
  申請使用土地變更編定,依興辦事業計畫內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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