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依據
(一)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4條。
(二)國家文官學院 100年12月29日修正「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
計畫」。
(三)本府 101年度訓練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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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目的: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機會,引導公務人員主動學習以帶
動組織之讀書風氣,並型塑良好的組織文化,借以導入組織學習的觀
念,促進組織成員之凝聚力,以激勵其品德修養與工作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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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參加對象
(一)本府各處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含依法聘任、聘用、僱用人
員)、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含約用人員)。
(二)本縣各鄉鎮市公所、鄉鎮市民代表會公務人員(含依法聘任、聘
用、僱用人員)、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含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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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實施時程: 101年 1月 1日起至 10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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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施方式
(一)辦理導讀會、與作者有約、人文講堂或主題書展等活動。
(二)辦理讀書會活動。
(三)辦理讀書會領讀人培訓。
(四)辦理世界咖啡館工作坊等合作共學分享技法之培訓。
(五)辦理心得寫作競賽活動。
(六)辦理心得及寫作競賽得獎作品網站分享活動。
(七)辦理 102年度「每月一書」推薦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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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實施內容:由各機關學校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1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
讀推廣活動「每月一書」書目,視需求購置書籍,書目如附表:
(一)辦理專書導讀會、與作者有約、人文講堂或主題書展等活動
1.本府擇定上列書目,至少辦理 6場次以上活動,由本府遴聘專
家學者擔任講師。
2.本府所屬設專任人事機構之機關(不含學校)及各鄉鎮市公所
擇定上列書目,至少辦理 1場次以上活動,並自行遴聘專家學
者擔任講師;或與本府合辦方式辦理,所需講師費及交通費用
,由本府負擔,相關行政作業由合辦機關負責。
3.凡參加上述活動者,各機關得依規定核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
證時數。
(二)辦理讀書會活動
1.本府各處應成立讀書會,每年辦理 6至10次為原則,研讀書目
由各處於專書書目擇定。
2.本府所屬設專任人事機構之機關、學校及各鄉鎮市公所應成立
讀書會,每年辦理 6至10次為原則;前開未設專任人事機構之
機關、學校得參照辦理。
3.凡參加上述活動者,各機關得依規定核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
證時數。
4.獎勵:本府各處(人事處除外)及未設置專任人事機構所屬機
關、學校,每年辦理讀書會達 6次以上並有紀錄、資料可稽,
實際及協助推動人員得分別核予嘉獎 2次及 1次(獎勵以 2人
為限);敘獎時應檢附簽到表、活動照片(格式如附表四、五
)。
(三)辦理讀書會領讀人培訓
1.透過讀書會領讀方法介紹及實際分組示範演練,培訓機關內領
讀人。
2.本府辦理 2場次活動,由本府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講師。
3.本府所屬設專任人事機構之機關及各鄉鎮市公所得自行舉辦讀
書會領讀人培訓,其舉辦時間及方式由各機關自行規劃。
4.凡參加上述活動者,各機關得依規定核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
證時數。
(四)辦理世界咖啡館工作坊等合作共學分享技法之培訓
1.本工作坊為體驗集體創造力的方法,運用於閱讀為一種合作共
學分享技法,創造更佳團隊學習。
2.本府舉辦世界咖啡館工作坊活動 1場次,其舉辦時間及方式另
行訂定。
3.本府所屬設專任人事機構之機關及各鄉鎮市公所得自行舉辦世
界咖啡館工作坊等活動,其舉辦時間及方式由各機關自行規劃
;或與本府合辦,所需講師費及交通費用,由本府負擔。
4.凡參加上述活動者,各機關得依規定核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
證時數。
(五)辦理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
1.專書由公務人員自行閱讀,本府配合國家文官學院舉辦之專書
閱讀,辦理專書心得寫作比賽。
2.評選作業
(1)本府聘請學者專家 2-3人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評審工作。
(2)於 101年 8月中旬前完成作品之評審作業。
(3)作品評分:參賽作品由本府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定成績。其評
分基準,包括啟示與創見占百分之四十、旨意詮釋占百分之
三十、修辭占百分之十五、結構占百分之十五。
(4)參加評選作品,入選名次由委員會決定之。
第一名: 1名。
第二名: 2名。
第三名: 3名。
佳 作: 4名。
3.獲獎作品前十名之評選作品送「國家文官學院」參加全國公務
人員專書閱讀評選;入選作品如獲「國家文官學院」入選頒給
獎金者,其獎勵依其規定,本府不再另予敘獎。
4.心得寫作注意事項
(1)字數限制:每篇字數最少五千字,最多一萬字,未達最少字
數者,不予受理。
(2)格式體例:送審作品一式二份,須使用未印有個人或機關銜
稱之A4紙張電腦繕打,並檢附電子檔,格式為中文、橫式、
標楷體、14號字、 1.5倍行高;封面內頁須浮貼「作品資料
表」。(如附表一、二)
(3)送審作品如發現有抄襲情事,取消參加資格;如於頒獎後發
現,除註銷獎令及繳回禮券等值之現金外,若有侵犯他人著
作權等相關法律責任,概由撰稿人自行負責。
(4)參加競賽經得獎之作品,撰稿人應無償授權本府刊載其作品
於網站供同仁參考,不另支給稿酬。
(5)參加本活動寫作競賽之作品非屬本活動指定書目或格式體例
不合者,不予受理。
(6)凡參加本府心得寫作者,每滿千字核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
證時數 1小時。
5.獎勵
(1)國家文官學院依「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及「自我發展與人
文關懷合併」兩大領域分設獎項,獲其評選得獎者(由國家
文官學院獎勵):
A.金椽獎:每個領域各取 1名,計 2名;各發獎金新台幣陸
萬元。
B.銀椽獎:每個領域各取 1名,計 2名;各發獎金新台幣肆
萬元。
C.銅椽獎:每個領域各取 1名,計 2名;各發獎金新台幣參
萬元。
D.佳作獎:每個領域各取 6名,惟得視作品篇數及良窳情形
調整各領域得獎篇數,但合計不超過12名;各發獎金新台
幣壹萬元。
(2)獲本府評選得獎者(由本府獎勵):
A.第一名-1名:記功 1次並頒發禮券 4,000元。
B.第二名-2名:嘉獎 2次並頒發禮券 3,000元。
C.第三名-3名:嘉獎 1次並頒發禮券 2,000元。
D.佳 作-4名:嘉獎 1次並頒發禮券 1,000元。
(六)辦理心得及寫作競賽得獎作品網站分享活動
1.本府得將上述競賽得獎作品刊載於網站,提供公務人員及各界
參考。
2.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鄉鎮市民代表會
得提供各該讀書會閱讀心得於網站刊載分享。
3.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鄉鎮市民代表會
得將導讀文章刊載於網站,提供公務人員及各界參考。
(七)辦理 102年度「每月一書」推薦活動
1.本活動所指之「每月一書」,以下列四大領域為範圍,惟不包
括學校教科書,並以近二年內出版之新書為限:
(1)公共政策。
(2)管理知能。
(3)自我發展。
(4)人文關懷。
2.本活動之書目由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鄉
鎮市民代表會於每年10月 1日前推薦,送交國家文官學院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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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經費:活動所需經費由本府公務人員訓練業務- 訓練業務項下勻支。
(如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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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預期效益
(一)倡導所屬同仁養成閱讀習慣,鼓勵同仁參與閱讀,並樂於分享及
討論,共同體驗閱讀樂趣,共同凝聚成為「學習型政府」。
(二)提倡閱讀活動,提升同仁藝文之鑑賞能力,喚起推動美學教育之
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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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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