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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第二百零四條
暫時將一閉塞區間劃分為二以上閉塞區間施行嚮導式時,因障礙業已消 除,兩站間恢復原一閉塞區間仍施行嚮導通信式時,該兩端站站長應互 相洽商後,取消原指派之嚮導員,重新指派嚮導通信式之嚮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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