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因故障或其他情事將部分車輛遺留於站間中途,其前部車輛駛抵前 方站時,司機員應於進站停車後先將事由通知站長,始得交還指令書。 站長接到前項指令書抄本時,應予加鎖保管,於遺留車輛全部收容完畢 時,報請調度員辦理作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