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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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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
在中間站,如需臨時聯掛車輛時,站長應視列車牽引定數、運轉狀況等 ,報請調度員准許後聯掛之;如所掛車輛係在中間站摘放者,站長應通 知該摘放站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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