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之列車臨時停車時,號誌機之操作順序規定如左:
一、自動區間,設有平安定位或險阻定位之號誌機時,出發號誌機顯示
險阻號誌,進站號誌機顯示進行之號誌。
二、中央控制區間,出發號誌機顯示險阻號誌;進站號誌機顯示進行之
號誌。
三、非自動區間及非中央控制區間:
(一)有通過號誌機附設於進站號誌機時,出發號誌機顯示險阻號誌
,通過號誌顯示注意號誌,進站號誌機顯示平安號誌。
(二)未附設通過號誌機於進站號誌機時,進站號誌機應先顯示險阻
號誌,使列車一度停車後,出發號誌機顯示險阻號誌,進站號
誌機再顯示平安號誌。但已將應行停車情事預先通知司機員時
,不必使列車停於進站號誌機外方。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