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臨時號誌機之種類規定如左:
  一、險阻號誌機係使列車或車輛停車時顯示者。
  二、慢行號誌機係對通過慢行區域運轉之列車或車輛顯示或預告前方有
      臨時險阻號誌機而顯示者。
  三、慢行解除號誌機係對駛出慢行區域或障礙區域運轉之列車或車輛顯
      示者。
  四、慢行預告號誌機係從屬於慢行號誌機,在其外方預告主體號誌機顯
      示慢行號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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