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調車機車及調車中之電車組、機動車,應懸掛調車機車標誌。但夜間將
  掛於列車之機車、電車組、機動車或由列車摘下之機車、電車組、機動
  車、依第四百零八條之規定,在其前端懸掛標誌者,應於後部端樑之左
  側懸掛紅色燈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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