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移轉轍器、脫軌器之標誌,依左列方式表示之: 一、在使脫軌位置時。 (一)晝間前面為白邊紅色,後面為全白色之長方形板。 (二)夜間前面為紅色燈,後面為白色燈。 二、在不使脫軌之位置時。 (一)晝間前後面均為橙黃色菱形板,中央均有黑色橫線一條。 (二)夜間前後面均為橙黃色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