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敬老福利津貼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1月02日

條文關聯

  凡登記受領敬老福利津貼者倘因戶籍異動(遷移、死亡),各鄉鎮應即
  更正刪除其印領清冊,本府即停止撥付,若有溢領情事各鄉鎮應負追繳
  回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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