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落實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二條規定之 任務,保障學術自由,實踐學術自治,共營良好學術環境,追求卓越 發展,特訂定本規約,並為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本院 人員)之聘約條款,以資遵守。